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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要约的生效要件
发布时间:2021-10-08 20:03
合同要约的生效要件:
1、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所谓订立合同的意图,是要求在要约中包含希望并已经决定和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有关价目表的寄送、拍卖公告、招股说明书一般不能作为要约。
2、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一般认为,要约应当向特定人发出,这个特定人就是要约人希望和他订立合同的人。而特定不限于一个,也可以是几个,但必须都是确定的。要约应当向特定人发出,但出有例外,如广告,因其不是向特定人发出,因此不是要约,而是订约提议,也称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看到广告后向他发出要约,但广告中悬赏广告是要约。
3、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所谓具体确定,是指要约中应包含有合同的主要条款,让受要约人看了以后可以决定是否同意订约并作出承诺。
4、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要约只有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才有可能了解要约的内容,并决定是否承诺。
 
自己讨要工资方法
1 如果是为用人单位工作,有两种方式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劳动监督;优点:方法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大;
2.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的,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优点:除了工资,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一般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手续多一点,需要专业人士的指导.
2 如果是为个人工作,不是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