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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婚姻情感公司总结2020离婚诉讼费标准
发布时间:2020-09-09 20:30
三门峡,洛阳婚姻情感公司(网址:www.srfwgs.com)总结2020离婚诉讼费标准;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受理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分割财产按价值比例收取。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