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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构成的主体及主观要求
发布时间:2019-11-23 10:39
      重婚罪的主体要件: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主观要件: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重婚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喜新厌旧;有的是出于贪图享乐;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动机不影响重婚罪的成立。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思想观念的开放,同居对于很多热恋中的情侣来说是很正常的现象了,但是如果非法同居及重婚的话,法律上是不受到法律保护的,也是被社会道德所不齿的。